第一次寫日記是中四的事,沒有特別的原因,父親給了我一本記事簿,每一頁都有日期,我覺得方便,便開始把當天值得記住的事寫下來。覺得沒甚麼特別的,就由那一天空白著。
那時候我開始留意一個鄰班的女同學,後來我們戀愛了,我記下她同我外出時穿的衣服,她說過的有趣的話,她裝出滿不在乎的神態;記下第一次牽手同行,初吻,尖東海徬在風里的擁抱,凌晨堆集在中環街頭的早報······
我們在進入大學的不久分開,寫日記的習慣從此被我刻意地終止了。
不久前我翻開寫過的東西,原來很多值得回味的都已印象模糊了。我發現很多時候人們總是輕易忘記不想忘記的事,想要忘記的,卻常常想起來。
關於那位藍色的女孩,在和怡談話的過程中,我開始覺得她很像一個我熟悉的人,所以最好先記下來,日後可以查証。她的眼神,留給我那麼深刻的印象。
一連三天我都去麥記,一個人出去吃晚飯的確很煩惱,做飯又太麻煩。“起碼買些菜煮點湯喝吧。” 母親臨走前曾說過。做湯,也是一個好主意,要洗的碗筷不算太多。
第三天的晚上差不多上次的時間,我又見到她了。
是一個人多得有些奇怪的晚上,一套米色正裝的她從櫃台買了東西回來,頭髮束在後面,俊得像男孩子一樣,正在找位置坐下來。
“你找位置坐麼?” (多蠢的開場白) 她的視線接觸到我時我說,“一個人的話,我這里還有一個。”
然後她沒有猶疑地坐下來,微笑著說了聲 “謝謝”,眼前的情況,有些不真實的感覺。
“前幾天我好像見過你,”我對她說,“那時你穿白色的外套,心事重重的樣子。” 我也曾想過也許我會再見到她,不過沒有想像過是那麼快的事,也沒有想像過我們的距離可以這麼近,所以沒好好想過會和她說些甚麼,只是話在口里,一不留神就溜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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