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早上10點多打來的,暑假的第一天,她本來還在猶豫要不要出門。
「喂?」
「是我」,他說,不確定她能不能認出自己的聲音,但又想要這麼任性地開場。他們上一次見面是多久前的事了?他出國讀書離開的時候,他們其實還沒有那麼熟。雖然6年的有超過一半的時間都是同桌。那時的他是個愣頭青,瘦削的身段,齊額頭的短髮高個子,除了校服就是運動衫但又不是很愛鍛鍊。唯一參與的課外體育活動就是偶爾放學在學校操場踢球。那操場也許很多年前長過草,但從此都是一片泥地,風大起來整個沙漠一樣,雖然她還是能從模糊的人群中看到他在哪裡。用她的話說,跑得最慢又常常躲樹蔭底下的那個是他沒錯了。
那時候的她總嫌自己長得胖,屁股太圓潤,大腿也有些粗,但胸脯又沒有按照比例的豐滿。她也不滿意自己的臉型,留了長髮遮住兩邊的臉頰。「醜女人。」不記得哪次他們為了什麼吵架,他離開時狠狠留了這一句;從此成了他對她的專屬名號。她一開始感到被冒犯了,後來竟然莫名其妙接受了,並有些暗暗竊喜。她不是很好看,但和「醜」字沾不了邊。很明顯他也不會覺得她難看,他起初只是火大了,但說著也就習慣了。他對女孩子的好看不好看不是沒有概念,只是還沒具備那種審美觀念,對兩性的關係懵懵懂懂。
「醜女人,今天地理作業做了沒,借來我參考一下。」她就會隨手把一早準備好的作業簿一甩,說:「抄得有技巧一點。」
漸漸她開始有點喜歡被這樣稱呼,整個班上,她是他唯一的「女人」。這個想法讓人覺得很性感。有時放學後她倚在二樓的欄杆看操場上的他踢球,心裡竟然有些溫熱的感覺。
班上有個男同學要移民去加拿大了,臨走前的半年向她表白,而且堅持每天放學要送他回家。她不知道拍拖該是什麼樣子的,當時也不是很會拒絕人,只是因為放學以後是國畫班,男同學又沒法等那麼久,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了。
她其實不大喜歡國畫,她比較喜歡一些沒有規範的創作,而且可以改了又改,因為她不大知道自己的心意,而且可能會變得面目全非。
她繼續上這個國畫班,一來是男同學沒法送她回家,二來她偶然會溜出課室,看看樓下被塵土包裹的那個踢球的人。只是最後他也離開了,而且消失得毫無痕跡。
他走的時候沒有告訴任何人,後來他解釋說,他不會處理分離的情景,他也怕到時才發現原來沒有人想念他。
她在信裡回答,「假如那時你跟我講了,我也多半不會去送你。」
到了另一個城市,他才明白她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從此也許不會相見,他突然領悟了,給她寫了第一封信。
這個人的字寫得真不怎麼樣,她想。她有些生氣,他以這樣的形式又「回來」了,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心,但是這樣比人的回歸還要麻煩。他的信有直通到她心靈深處的魔力,回信是件很耗心力的事。他從來沒用過「愛」、「喜歡」這些字眼,她也在琢磨著要怎麼適當地表達自己,不至於讓他誤會,又能稍微透露心意。問題是,她也不清楚實際想表達什麼。
他們的書信往來了一年多。他的信一來,她會馬上回;有時候已經寫好了,故意不寄出去。在這個互聯網的時代還有人願意用這麼慢的方式去聯繫,想一想都不可思議。
終於有一次他讓她等了很久,她看著桌子上準備好的信,猶豫要不要寄過去。信裡寫的事情有時效吧?如同感情。
他的信來了,「我喜歡了一個女孩。」他說。他無法安於虛無縹緲的等待,他需要實實在在的擁抱。
她把之前的回信丟了,不是難過,只是覺得不合適。這次寫的很簡短,「如果你忙,就不用寫了。」
她並沒有失去他,因為她從未得到過他。
而這個夏天的早上,隔了好像有一個世紀之久,他的聲音在電話裡,彷彿人就在身邊,不曾離開過。
「嗯。你怎麼打來了?」
「我回來了,你今天有安排嗎?」
⋯
Cover: Pinte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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