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的恐怖餐廳》是寶寶在博庫挑的書。
寶寶識字量非常少,才上幾個月學。但封面上的這幾個字他認識。他顯然被「恐怖」兩字吸引了。
當時,他一看到這封面,馬上拿起書,扯著我到外國文學區靠牆的一張長凳邊,讓我坐下來讀給他聽。
當時長凳上還坐著個小夥子,腿上攤著書,看得正投入。
我有點顧慮,怕影響他,但經不住小傢伙不停地催,我還是壓低聲音讀起來。
小傢伙聽得很投入,沒讀幾段,他就已經能分辨公爵是狼人,伯爵是吸血鬼了。他不停的追問,把邊上的小夥子都逗笑了。
人為什麼要跟狼人在一起?我說,人家不知道他是狼人,他披了人皮。
當讀到吸血鬼穿的T恤胸前印了「拒絕胖女人」時,他面露微笑,先是若有所思,然後問,「那他不吃胖女人,是不是啊?」我還沒找到詞彙回答,他又跟了一句,「那胖男人他也不喜歡的。」
我知道他擔心的是什麼,我笑。
我說,「這裡的吸血鬼不吃人的。」
他若有所思地伸手把我手裡的書往前面翻了一頁,這一頁是吉爾餐廳的插圖,四層樓的房子,有很多窗戶,其中一扇視窗還有一大片血跡。
「肯定是這房子不好,一看就很恐怖的。」寶寶指著插圖說。
我說,有可能。可能房子建的地方太偏了。他說,房子太大了。
當時,我們在博庫只看到公爵和伯爵走進餐廳,就要離開,因為當晚是和朋友聚餐的日子。小傢伙一定要我買下。我就買下了。
因為這是和兒子一起讀的書,沒有什麼比這更有趣的了。
其實,這本書也並非一無事處,有好幾處,我都聽從兒子的命令,在邊上寫了「漂亮」兩字。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在家裡看書,他一定會擠坐在我腿上,一邊玩玩具,一邊指導我讀書。
我有個習慣,喜歡在書本上劃出我喜歡的文字或段落。如果他發現我在劃線,他就會熱切地催促我把劃線部分讀給他聽。如果他也覺得好玩,他就會說,「媽媽,你寫,你寫‘漂亮’兩個字!」
這已經成了我們母子間一件非常開心的遊戲。
我覺得我在逗他,其實也許是他在逗我。
這本書中有段描寫比較感人,伯爵(吸血鬼)深愛著墓地守衛(女幽靈),為逗她開心,他使用渾身解數變狼人,變蝙蝠,變薄霧。
在寫變薄霧這一小段時,語言非常唯美,薄霧繞著女幽靈上下左右起舞,忽遠忽近,如果此時再配上一首歡快的曲子,這畫面一定是美極了,我想到了電影《暮光之城》裡吸血鬼的愛情。
我甚至想,這本書當成小說來讀,也許不是很好,但若拍成電影,說不定票房會很不錯。
我把這裡劃了出來,小傢伙馬上催促我讀給他聽。他可能是從我讀的語氣變化來判斷我的情緒的,我讀完,他馬上熱切地說,「媽媽,媽媽,你寫上,寫上漂亮兩個字!」
在我寫這兩個字的時候,他一直盯著我的筆,直到我寫完最後一畫。
說實話,這本書情節太過簡單,但因為擔心兒子尋問結果,我還是急吼吼地把這本書看完了。
其實這本書一點也不恐怖,作者以為,把僵屍、狼人、吸血鬼、幽靈、食人魔、上古神(惡魔)等集合在一起,就會嚇死人,大錯特錯!這本書除了恐怖二字恐怖外,別的沒有一個情節是恐怖的。
吉爾是個巫師,妄想通過巫術把上古神召喚回來,通過上古神控制人類。他選擇這個地方也是精挑細選的,但他失敗了,就連靈魂也丟了,被同樣想召喚上古神的女中學生泰米收進了8號檯球裡。
吉爾離奇失蹤後,政府通過招商,由洛雷塔暫時經營這家餐廳,公爵和伯爵路過此地,汽車沒油了,只好到這裡吃飯,很巧,遇上僵屍來襲。老闆娘洛雷塔留下他倆。
於是,一連串的怪事發生了……
看得出,作者努力想把恐怖小說寫成唯美情愛小說,可惜,感人程度還差那麼一點點。
但據資料顯示,作者阿裡·馬丁尼茲A. Lee Martinez被稱作美國搞笑系奇幻大師,這是他的一炮而紅之作,並稱其與《追風箏的人》《大象的眼淚》等暢銷書同獲美國圖書館協會艾力克大獎!
可惜了《追風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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