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不生孩子違背自然嗎?

選擇不生孩子違背自然嗎?

這個問題本身就沒有意義。

所謂「自然」,實際上是一個語焉不詳的概念。如果人類個體選擇了不生育孩子是違背自然的話,同樣的邏輯下,人類所有的科技和醫學進步都是違背自然的。

人們覺得一個人成年後就應該結婚和生育,與其說是自然進化的賦予,不如說是社會規範的要求。人類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一旦從生物物種中脫穎而出,就不再僅僅被動地受基因的驅動,而能夠主動地、有意識地選擇。人類個體的性成熟雖然是為生育做的生物學準備,但從人類社會文明一旦形成甫始,生育就不再是一個簡單的生物學過程,而受著文化的影響和社會規範的制約。無論什麼樣的社會文化下,性行為和生育活動都會受到性道德的約束。例如,一個14歲性成熟的初二女生,她可以「自然」地生育麽?顯然不可能,如果她「自然」地懷孕,在中國大陸最可能的結果就是強制墮胎,並且失學,成為其他人眼裏的「壞女孩」。不僅如此,社會規範嚴格地限制她必須在合法結婚後才能合法地生育;哪怕她30歲仍未結婚,她也不能被允准生育。當「生育」已經變得不「自然」,要接受他人的強制「計畫」,那麼認為個體選擇不生育孩子是違背自然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從心理學角度,個體的生育意願受著多種因素的影響。除了源自身體內部的生理因素的驅動,例如,女性排卵期更容易性喚起,並且更能夠使男伴性喚起,這就是為促進生育而發展出的性策略和傾向。個體的生育意願還受到社會環境的種種因素的影響,例如,現代大都市生活會抑制個體的生育意願,上海人的生育意願就明顯低於陝西農村和小鎮的人。換言之,個體是否有生育意願,是否選擇生育孩子,本身就是一個“自然”的過程。將生活在上海的「丁克」夫婦,置換到陝北農村,讓夫婦倆自幼就生活在另一個環境中,他們多半就不會選擇「不生孩子」;反之亦然。

對一個處於成年早期的個體而言,「生孩子」是一件極其重大的生活事件,對人生的影響遠遠超過婚姻、工作、親人亡故,等等。這與兩只兔子捉對嘿咻後生一窩小兔子完全不同。現代生活中的人類個體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社會化壓力,他必須要接受必要的教育,有相對穩定的收入,以及相對成熟的個性性格和起碼的社會關係,才有可能在現代社會中獨立地生存下去。同時,現代社會的結構已經複雜到超出任何個體所能感知和體驗的經驗範圍。也就是說,生育一個孩子並且將其撫養成能獨立生存下去的成年人將佔據個體相當比例的時間、精力和資源;而個體是否願意和有必要將有限的時間、精力和資源投入到生養孩子這件事上,則因人而宜。婚姻生活,親子天倫,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只不過是複雜多維的現代生活中可供選擇的多種生活方式之一二。像不少在特定領域裏有傑出成就的個體,他們的婚姻生活和親子關係都乏善可陳。一個人很難同時是一個典型的丈夫、父親,又能夠在專業領域裏有出類拔萃的成就。

因此,是否結婚,是否生育;以及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育,都應當是個體的選擇,他人不宜以己度人。個人經驗範圍的婚姻幸福,與孩子一起的天倫之樂,都不構成評判他人「應當結婚」或「應當生孩子」的理由。反之亦然。

至於自然進化賦予了每個個體共有的性與生育的功能,並不意味著你就一定要使用它。這就好比你用iphone手機,並不一定要使用它的每一個功能一樣。有人選擇不生育孩子,就如同有人關閉iphone的siri功能是一個道理。

Cover: Not All Women Want To Be Mothers: The Stigma That Surrounds Choosing Not To Have Children

張語嫣
張語嫣

不過分美艷,但有致命吸引力。偶爾的小叛逆,也是一種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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